近日,辽宁省财政厅会同省应急厅下达中央财政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6亿元,对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置、因灾倒损房屋重建和维修予以补助。
今年8月,辽宁葫芦岛等地出现极端强降雨,局部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据介绍,此次下达的救灾资金将集中用于葫芦岛、朝阳等受灾严重地区,帮助解决受灾群众吃穿住暖等基本生活问题。辽宁省财政厅在接收到中央资金2日内就将资金快速下达,直拨到县,并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管理资金发放和使用。
下一步,辽宁将强化组织、综合谋划,既立足当前,积极推进重建灾毁房屋、修复受损水利设施、完善防洪工程体系;又着眼长远,将恢复重建与产业长远发展、民生改善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