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公告。一是自2023年1月8日起,取消对所有入境人员的核酸检测,要求所有入境人员在入境前48小时内向海关申报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海关健康申报正常,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的入境人员,向社会放行;对健康申报异常或出现发热等症状的出入境人员,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分类处置。二、有关省份按分类程序有序稳步推进边境口岸货币和旅客运输复运。三。自2023年1月8日起,取消对进口冷链食品和非冷链货物的口岸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监测检测等所有措施。
海关总署发布公告。一是自2023年1月8日起,取消对所有入境人员的核酸检测,要求所有入境人员在入境前48小时内向海关申报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海关健康申报正常,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的入境人员,向社会放行;对健康申报异常或出现发热等症状的出入境人员,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分类处置。二、有关省份按分类程序有序稳步推进边境口岸货币和旅客运输复运。三。自2023年1月8日起,取消对进口冷链食品和非冷链货物的口岸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监测检测等所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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